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丨關于國家安全知識你了解多少?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動主題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tǒng)籌發(fā)展和安全,統(tǒng)籌傳統(tǒng)安全和非傳統(tǒng)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
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
這些知識你都了解嗎?
先來科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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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怎么來的?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jié)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fā)出通告,12339是受理個人和組織發(fā)現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舉報電話。
02什么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
03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04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具體有:
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范和制止!
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例
值得引以為戒
來 源:中國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