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繳夠十五年 特殊情況如何辦理病退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68192的網(wǎng)友留言咨詢:因尿毒癥病在單位辭職,社保一直自己掛檔交,想辦理病退,說是單位交費不夠十年,總交費不滿十五年,不能辦理,是這樣嗎?因情況特殊怎么才能辦理病退?望予以答復。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回復:您好,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職工因病(一般為大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免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企業(yè)繳費10年),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經本人申請,可以辦理提前退休。另外,2011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該法第十七條“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钡珖疑形粗贫ㄏ嚓P配套政策,這導致我市無法辦理該業(yè)務。下步,我們已多次也仍將積極向上反映該問題,爭取政策早日出臺為相關職工辦理病殘津貼手續(xù)您的具體問題請咨詢參保地人社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