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2月3日訊(通訊員 梅多芬 姜鋒) 殘疾人持電子殘疾人證可出入公益性文化場館、A級景區(qū)、文化體育場所了!這是貫徹落實萊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殘疾人服務便利化新的舉措。
根據(jù)萊州市殘聯(lián)《關于開展電子證照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殘疾人出入公益性文化場館、A級景區(qū)、文化體育場所持電子殘疾人證同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效力。目前已落實的使用范圍是出入公益性文化場館(文化和旅游部門歸口管理的國有博物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等)、A級景區(qū)、公共體育場所。殘疾人出示電子殘疾人證,工作人員現(xiàn)場查檢認可。
據(jù)悉,萊州市持證殘疾人請通過“愛山東”APP申領電子殘疾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