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漫之(1913~1991),原名曹元鵬,山東榮成人。曾任膠東行政公署主任。
1931年,曹漫之高小畢業(yè)后,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中國革命互濟會。193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6月,任中共榮成縣城廂支部書記。
1933年,他到尋山所縣立第六小學,以教書為掩護,開展黨的工作,介紹張從周等4人參加中國共產黨,并成立了“六小”黨支部。第二年春,由谷牧推薦,他擔任中共膠東特委巡視員。同年冬,又調回榮成,恢復了城廂黨支部。
1935年“一一·四”暴動失敗后,他被迫離開榮成,先后到威海、北平、青島等地進行革命活動。1936年6月,他從青島回到榮成,與李耀文一起組織了青年劇團,共有40多人,排演一些抗日救國的活報劇節(jié)目。
1937年,盧溝橋事變一個月后,中共榮成臨時縣委成立,曹漫之任書記。不久創(chuàng)辦了《每日快報》,他和李耀文把每天從電臺收聽的有關抗日新聞,刻板油印1000多份,分發(fā)到各學校和部分村莊。1938年1月,他還參與發(fā)動了威海起義和埠柳鄉(xiāng)校起義,將參加起義隊伍編入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
1938年2月,膠東特委書記理琪在雷神廟戰(zhàn)斗中犧牲。3月,曹漫之代理膠東特委書記。同年6月,省委派來自延安的王文任中共膠東特委書記,曹漫之改任特委委員兼宣傳部長和政府工作部長。之后,他創(chuàng)辦了膠東特委機關報——《大眾報》,并于8月13日正式出版發(fā)行。
1938年8月15日,膠東北海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在黃縣成立,他擔任專員兼黃縣縣長,同時任膠東北海區(qū)保安司令員兼政委。這期間,北海區(qū)行政公署在黃縣縣城創(chuàng)辦了膠東公學,學校分設社會科、師范科、普通科,曹漫之兼任校長并親自講課,為抗日戰(zhàn)爭和根據地建設培養(yǎng)輸送了大批干部。
1939年3月,日軍進攻蓬(萊)、黃(縣)、掖(縣)抗日根據地。膠東區(qū)黨政軍領導機關一分為二,一部分實施戰(zhàn)略轉移,一部分由曹漫之等率領東進,到蓬(萊)、黃(縣)、棲(霞)山區(qū),建立蓬黃戰(zhàn)區(qū),曹漫之任黨政軍委員會書記、指揮部政委。同時,他還兼任新成立的中共北海特委書記,統一領導蓬萊、黃縣、招遠、掖縣、棲霞、福山等縣黨的工作。日軍占領招遠玲瓏金礦后,他領導人民開展反掠奪斗爭,采取多種形式堅持黃金生產。1940年9月,他帶領800多人,長途跋涉,歷盡艱險,將6000兩黃金安全送到山東分局駐地沂源。
1941年1月,曹漫之任膠東區(qū)行政聯合辦事處行政委員會主任,后又任膠東區(qū)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兼秘書長。1945年,他擔任膠東區(qū)行政公署主任,1947年,又兼任膠東區(qū)支前司令部司令員。一年后,調往中共中央華東局,在鄧小平、劉伯承、陳毅領導的淮海前線總前委政策研究室工作,曾主持起草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入城三大公約、七項守則》和《華東軍區(qū)司令部、政治部入城守則公告》等文件。解放上海時,解放軍進入上海市區(qū)“不入民宅”“露宿街頭”,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贊揚,至今傳為佳話。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曹漫之被任命為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副主任,之后,又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第一副秘書長兼民政局局長、市人民政府區(qū)政指導處處長。
1952年,在“三反”運動中,曹漫之因所謂“浪費國家財物”問題受到錯誤處理,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調離上海市委。此后他在華東政法學院教授法學27年,為黨和國家培養(yǎng)了大批法學人才和政法干部。
1979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決定:撤銷1952年對曹漫之同志的處分決定,恢復曹漫之同志的政治名譽和黨籍。此后,他先后擔任過上海市政協常務委員兼法制研究委員會副主任、華東政法學院副院長、《法學》雜志主編、中國青少年犯罪學研究會會長、中國社會學學會顧問等職。
1991年7月,曹漫之同志在上海病逝。(資料提供:中共煙臺市委黨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