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江(1918-1942),原名叢祺滋。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qū)人。曾任中共膠東區(qū)委青委書記。學生時代即走上了革命道路。1935年春考入煙臺山東省立第八中學。同年9月,經程倫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后參加了膠東“一一·四”武裝暴動的準備工作。暴動失敗后,冒著生命危險,與其父四處奔波,變賣家產營救被捕的中共黨員。1936年冬,奉命在煙臺建立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并利用假期到文登縣的文城、宋村、湯村、文登鄉(xiāng)師等地發(fā)展組織。以煙臺省立八中為基地,先后在煙臺真光女中、益文中學等校發(fā)展民先隊員,并在煙臺市成立西部、東部兩個“民先”大隊,自任西部大隊長。1937年盧溝橋事變后,積極投入抗日救亡工作。在其倡導下,成立了救亡歌詠隊,并任隊長。1937年11月,去延安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學習,期間出席了西北青年救國會第二次代表大會。1939年6月,受黨組織派遣回膠東,任中共膠東區(qū)委青委書記。同年8月,出席了膠東青年第一屆代表大會,當選為膠東青聯(lián)主任。1940年兼任中共招遠縣委書記。1941年5月在膠東青聯(lián)第二次代表大會上,連選連任。1942年春,被選為山東省青聯(lián)常委,兼任膠東青抗先總隊部教導主任、膠東各救總會宣傳部長。1942年冬,隨西海軍分區(qū)堅持反“掃蕩”斗爭,被日偽軍合圍于大澤山地區(qū),因敵眾我寡,拔槍自戕。時年24歲。(資料提供:中共煙臺市委黨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