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公安局跨省追捕 抓獲一名詐騙嫌疑人(圖)
日期:2020-10-16 09:43 來源:膠東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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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10月16日訊(通訊員 張國忠) 近日,招遠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抓獲一名通過售賣微信號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9月13日,招遠市民孫某某報警稱,其在網(wǎng)上購買微信號,向對方付款6999元之后,對方未交付微信號。接警后,招遠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立即通過資金流、信息流進行分析研判,成功鎖定湖南益陽籍犯罪嫌疑人郭某,并于10月14日成功將其抓獲。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郭某對詐騙招遠市民孫某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供認3月份以同樣手法詐騙另一受害人5488元的犯罪事實。現(xiàn)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事實上,在《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xié)議》中已明文規(guī)定,微信用戶擁有帳號的使用權,但不可以將帳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帳號。
個人出租、買賣微信賬號,涉嫌違反《網(wǎng)絡安全法》,還可能因內(nèi)容違法違規(guī)、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名譽權、商譽、隱私、知識產(chǎn)權等)而承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民警提示,現(xiàn)如今,電信詐騙手段多種多樣,層出不窮,花樣不斷翻新,廣大群眾要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謹慎交易。如遇詐騙,及時撥打110報警,快速準確地向警方提供不法分子有關信息,協(xié)助公安機關快速偵破案件,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