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新天地小區(qū)的經(jīng)濟適用房出售需繳納多少稅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5158的網(wǎng)友留言咨詢:錦繡新天地小區(qū)的經(jīng)濟適用房出售,請問需要繳納多少稅?賣40萬和50萬一樣嗎?
煙臺市稅務局對此回復: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xiàn)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個人出售住宅需要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免征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1、增值稅: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jù)為增值稅稅額,增值稅免征,附加稅為零。
2、個人所得稅: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如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則需要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按照交易價格(不含增值稅)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稅)和有關合理費用后差額繳納,20%稅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lián)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稅務機關。